生命的道路365

 

主題信息:『衆祭司阿,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瑪二1)

讀經:

簡介:

內文:

    衆祭司阿,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我們應該歡喜,因爲我們都是神的衆祭司。我常聽見一位弟兄說,他自從蒙恩以後,就常和一位西國的姊妹在一塊兒,那位西國姊妹是位認識神的人,常和他談談主。有一天,她就和他說:「我裏邊喜愛神的誡命,我喜歡神的話,我天天讀聖經,想從聖經裏看見神,看神今天要我怎樣聽祂的話,我就願意遵守。」

    聖經這麼厚,神的話這麼多,我們一時也看不完,聽不完,做不完這麼些。所以我每一天起來讀的時候,就從心裏向主說:「主阿,給我一點點話,今天你要向我說甚麼?」這樣,主就會在我們讀的時候,雖然讀是讀那麼些,但祂總會給我們說一點點當時祂所要向我們說的話。我們裏面就開了。這樣祂的話就成爲我們的了。

(但願祂 侯秀英)

 

啟示的事奉亞伯 

 

    自從亞當夏娃因違背耶和華的命令,被打發離開伊甸園之後,頭一個以啟示為源頭事奉的人就是亞伯。亞伯是牧羊的,他的哥哥該隱是種地的。他們二人起頭的時候都是一樣的誠心實意的敬拜事奉神。有一日他們都來獻供物給耶和華,只是他們所獻上的供物不同:『該隱拿地裏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創四3),我信當他獻供物的時候一定是誠心的獻上。或者他要說:「耶和華啊,這是我勞苦流汗耕種所得上好的土產,現在拿來獻給祢,求祢悅納。」但耶和華卻『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創四5),這也就是說明神不稱許該隱的事奉。

    至於亞伯怎麼樣呢?他更是以靈以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創四4),也許他向耶和華這樣說:「耶和華啊,我不配親近祢,因我是一個罪人,……我真願意獻上羔羊為我贖罪,並獻上脂油,將榮耀歸給祢。」聖經告訴我們:『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創四4),意思就是悅納了他的事奉。從這一件事實的背後,我們可以推測:當亞當夏娃墮落之後,耶和華殺牲畜,流血,然後用牲畜的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他們二人必定會將此救贖的預表講給他們的兒子該隱和亞伯聽。可能該隱聽是聽了,但因為沒有得到啟示,所以就沒有看見救贖的寶貝,以致若無其事的不將此事放在心裡。因此他就想靠著自己的勞力,憑著一身之本事以立功之法,發明了人意、宗教敬拜的方法來事奉神。由於他不按照耶和華的定規,不是從神那裡得到啟示,如此事奉的結果,當然得不到耶和華的稱許。亞伯就不是這樣,他聽信了父母的話,得了啟示。看見神設立了救贖,若不流血,罪不得赦免;若不在基督裡,不蒙神悅納。這就是他因信殺羊流血獻祭蒙耶和華悅納之原因。由上述的例子,我們清楚明白神所要的事奉不是人意,宗教的事奉,乃是啟示的事奉。因為啟示的事奉其根源是出自於神的。

(合神心意的事奉  鄭天福)

 

 

但願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