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道路365
主題信息:僕人按照主人旨意事奉
讀經:
簡介:
內文:
舊約時代,每逢禧年(亦即安息年)。若你買了希伯來人作奴婢,在服事主人六年之後,到第七年就要無條件任他(她)自由出去,且不可使他空手而去,要從你羊群、禾場、酒醡之中多多地給他,那一年要讓他歡喜快樂,從今以後他不再作你的僕人,這是耶和華律法所定規要好好寬待僕人。
若僕婢深感主人如此寬待,就會因愛主人的緣故,寧願不自由,自己請求一生住在主人的家作僕婢。那麼主人就要拿錐子,侍僕人帶來,把他的耳朵放在門框上,用錐子穿孔,表明這僕婢;永屬於主人(申十五12-17)。為甚麼不刺在其他地方,而穿於耳朵呢?此無非說明僕婢的耳要注意留心聽主人吩咐,並且要照主人的意思來事奉,這是僕人的地位。
(僕人的耶穌 鄭天福)
但願祂:
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
我那個小孩子,有一天來家滿快樂的說,眞好看啊!原來她看見她的玩伴們搬塊石頭玩弄一個瞎子,玩弄得滿快樂,她來家想把這個快樂交通給我。我問甚麼事情啊!那麼快樂?她說那個哥哥把石頭搬在瞎子面前捉弄他,我們看了很好。
我眞是生氣,就想要打她。但裏面就來了律法上的話:『……不可將絆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利十九14)我說:「你信耶穌愛你嗎?」「我信。」「你要不要耶穌喜歡你?」「要阿!」「你要不要做祂不喜歡的事呢?」「我不要。」「你知不知道你和哥哥們做了一件神不喜歡的事情嗎?」她現在不笑了。「我們來讀神的話。」我就敞開聖經說:「你讀。」她一看不好了!「我不讀。」「讀。」她就帶著哭的聲音讀:『不可將絆脚石放在瞎子面前……這是耶和華說的。』「你做這件事,你覺得怎麼樣?神那裏看見哪。」她哭了!我說:「我們就在神面前認罪。」她就認罪了。
(但願祂 侯秀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