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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事奉的準則──神的話(聖經)


讀經:

提摩太後書三章16節:『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馬太福音廿八章19-20節:『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使徒行傳一章13-14節:『進了城,就上了所住的一間樓房。在那裡有彼得、約翰、雅各、安得烈、腓力、多馬、巴多羅買、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奮銳黨的西門,和雅各的兒子猶大。這些人,同着幾個婦人,和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並耶穌的弟兄都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
 

約翰福音五章39節:『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哥林多後書三章6節:『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着字句,乃是憑着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
 

我們所要交通合神心意的事奉三要訣是:事奉主的準則─神的話(聖經)

主呼召我們事奉祂,並不是叫我們盲目無定向的事奉祂;祂揀選我們作君尊的祭司,並不是叫我們可以隨意的事奉祂;乃是叫我們按著祂的定旨先見,照著祂的心意性情來事奉祂。因此神不但賜給我們內有一個事奉的生命,而且外有一本事奉的準則,就是聖經―─神的話。
 

感謝主,今天我們有了這本神的話(聖經),就有了事奉的南針海圖;就有了事奉的規矩準繩;也就有了事奉的準則了。若不然,我們大家來在一起事奉,你照你的意思;我照我的看法;他照他的領會;各有各的見地;各有各的理由;各有各的文章;你認為你的見解最高明;我認為我的方法最有效;他認為他的判斷最合理……這樣一來,到底是按照你的呢?還是按照我的呢?或是按照他的呢?究竟哪一種的事奉才能蒙神悅納呢?到底哪一型的事奉才能得到神的稱許呢?我們可真是無所適從了!
 

讚美主,祂已賜給我們一本能以適應古、今、中、外,各式各樣信徒的事奉法則;更是一本安定在天永不改變的事奉定律,就是神的話―─聖經。提摩太後書三章16-17節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單就這一處簡短的聖經,已足以昭示世人說:一、聖經的來源是神所默示的;二、其功用是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三、目的是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換句話說,就是照著神的心意來事奉祂。
 

我們既然知道了聖經是事奉主的準則,是一切事奉、生活動作之規範,那麼在事奉上我們如果有了不準確的看法,或錯誤的領會時怎麼辦呢?不要緊,只要我們肯回到聖經裡面來,與神的話語對正一下,我們就會蒙光照受糾正,並獲得正確的答案。
 

一、聖經明文的命令和教訓 

關於如何以神的話為事奉的準則,在實行上我們可以分作三方面來看。頭一面就是明文的命令和教訓(舊約的律法部分另有意義)。
 

比方說,馬太福音廿八章19-20節記載:『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這是主耶穌將要被接升天之前,給門徒臨別時之命令。因此我們不但要接受這個命令,而且還要忠心盡這個託付,出去到處宣傳福音,是鄰人、親戚、朋友、同學、同事……等,凡我們所認識接觸的人,悔改相信主耶穌,並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且要將主所吩咐我們的,也就是主的話,交通給他們,教導他們遵守。這樣:主就常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又如希伯來書十章25節說:『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這也是新約聖經中明文的教訓,所以我們也要遵照這教訓,不但常常聚會(不敢不聚會),而且在主愛中與眾聖徒彼此勸勉,互相扶持。這就是以聖經明文的命令和教訓為準則事奉主的兩個例子。
 

二、事奉的實行原則

以神的話為事奉的準則,在實行上第二面就是按照全本聖經(包括新舊約)所記載事實的實行原則來事奉主。
 

譬如說:使徒行傳記載主的門徒同著幾個婦人約有一百二十人在耶路撒冷樓上禱告。從這件事實說出了不少禱告的原則:

第一、他們是藉著禱告先得到聖靈的能力,然後才出去傳道。照樣我們也應該先禱告領受聖靈的能力,然後才能奉主差遣出去傳道事奉主。

第二、他們是在樓上禱告,這是說出:必須脫離地上的罪惡,與屬地的霸佔,而站在屬天地位禱告。並不是說必須在樓上禱告,而不可以在樓下禱告,乃是透過事實所說明的屬靈原則為事奉的準則來事奉主。

第三、有的時候事實與原則正好相符,那麼我們就可以按照事實來實行。他們的禱告是『同心合意』(徒一44),剛剛好『同心合意』就是蒙主悅納,蒙主垂聽禱告時所無法缺少的主要原則之一,所以『同心合意』不僅是事實,也是原則,故此我們就可以按照這個事實來實行了。

如果我們幫助弟兄姊妹按照上述的禱告原則來禱告,那便是以神的話為準則事奉主的例子之一了。

又如出埃及記十六章所記載的,當以色列百姓在曠野行走時,耶和華從天上降下嗎哪作為他們的糧食;而他們每日早晨按照個人的飯量收取,日頭一發熱,嗎哪就消化了。還有馬太福音四章那裡,主耶穌說:『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太四4)從這兩處的聖經又是說出了很重要的讀經原則來:
 

第一,神的話,就是信徒的屬靈糧食(這糧食就是嗎哪所說明的)。

第二,讀經的最好時間,是在太陽未出來之前,因為日頭一發熱,嗎哪就消化了。

第三,讀經的方法,就該像當日以色列人收取嗎哪時一樣。每日按著各人的飯量收取嗎哪;意思是每天都要按照各人的生命程度,屬靈的吸收力來讀主的話,而從其中得到屬靈生命糧食之餵養。如果我們能幫助弟兄姊妹每天早晨讀聖經,並從其中領受屬靈的糧食,那便是以神的話為準則事奉主之又一個例子了。
 

三、基督無限的意義

以神的話為事奉的準則,在實行上第三面就是透過聖經所記載的事實,認識基督無限的意義,而按著其意義事奉主。主在約翰福音五章39節說:『……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可見聖經是見證基督的一本書,而基督是無限豐富的一位。以弗所書三章8節,說:『……叫我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人。』由此可知見證那一位測不透豐富的基督的聖經,其內容該是何等的無限無量!自然其所含蓄的屬靈意義更是無窮盡無止境了!我們是靠著聖靈被帶進聖經事實背後的屬靈意義中,認識基督,經歷基督,而事奉祂。哥林多後書三章6節說:『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着字句,乃是憑着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可見新約的事奉要脫離字句,而以屬靈意義(精意)來事奉主。
 

當我們學習以聖經(神的話)為準則事奉主的時候,最初總是以聖經明文的命令和教訓為準則;進而以聖經事實的屬靈原則為準則;最後才能以認識基督屬靈無限的意義為準則來事奉祂。
 

那麼什麼是按照基督無限的意義為準則事奉主呢?就是從全本聖經所記載的事實、預言、詩歌、明文、或預表等認識基督屬靈無限的意義,而照著所認識領會的事奉主。
 

例如:福音書上記載主耶穌受魔鬼試探的事。魔鬼對耶穌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耶穌卻回答說:『經上記着說,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太四3-4)這裡給我們看見主耶穌是:
 

(一)  看重屬靈糧食過於身體的糧食。

(二)  看重屬靈的過於屬物質的。

(三)  尊重神的旨意過於滿足自己的需要。

(四)  並且對於魔鬼的建議無論如何的合理、合法、且有利、有益,祂都一概加以拒絕,絲毫不給魔鬼留地步。
 

主當日如何勝過魔鬼的試探,主今日在我們裡面也是同樣的帶領我們勝過魔鬼的試探。
 

從上述的這件事實中,至少已經給我們看見了四個屬靈意義(其實它的屬靈意義是無限量的),如果我們這樣認識基督,經歷基督,見證基督,而幫助弟兄姊妹一同蒙恩,不但基督的身量在我們個人身上得以增長,在教會中也要增長。這是從神的話語中,以基督屬靈無限的意義為準則事奉主的一個例子。
 

至於從聖經中蒙聖靈啟示,看見屬靈意義的深廣程度,完全是根據我們屬靈生命的長幼,基督度量之大小而定。基督度量越大,生命越成長的人,他對聖經中的屬靈意義,就認識的更深入,更廣闊,更高超,也就更能幫助人。但願主帶領我們清楚看見,事奉主的準則乃是神的話。願主祝福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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