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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在主的同在中事奉


讀經:

馬太福音廿八章18-20節
 

引  言

神所以救贖我們其主要目的,就是要我們來事奉祂;可是就著基督徒的經歷,由於摸不著事奉的路,以致事奉不見果效。於是有的事奉就用人的辦法,來代替神的定規;有的事奉就用人的手,代替聖靈的工作;有的事奉因遇見艱難失去見證,就灰心喪志而不事奉主了。

故此,今年事奉訓練,主給我負擔要講「事奉主的路」。信息之背景,是新約頭五卷的聖經,就是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約翰福音、還有使徒行傳。此乃主耶穌升天之前,把使命託付給門徒時,親口向門徒所提出五條事奉的路。深願主祝福祂自己的話語,使諸位不僅得以摸著事奉的路,且能按著主所指示的路事奉,以臻有和神心意的事奉,帶進主工作的果效和祝福。
 

首先我們先來看馬太福音。當主耶穌復活之後,升天之前,祂囑咐門徒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廿八18-19)
 

這裏主把一個神聖的使命委託與門徒,但如何達成這偉大的使命呢?接下來說:『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19-20)意思是說,我(主)已經掌握著,管理宇宙的大權柄,我與你們同在,一切都解決了,你們只管去盡使命,叫萬民作我的門徒。
 

換言之,主指示門徒一條事奉的路,就是「在主的同在中事奉」,我就做你們的後盾,直到世界末了,說明主的同在就是門徒的依靠。那麼為何我們必須要在主的同在中事奉呢?
 

一、 主的同在是神對人永遠的思想 

「主的同在」這件事,是出於神永遠的思想。當我們仔細從聖經第一卷創世記,讀到末一卷啟示錄,我們就會發現神有一個永遠不改變的思想;就是從創造起,經過時間達到將來的永世,其中有一貫的思想,就是主要與人同在。
 

(一) 創造的啟示

當耶和華神六日創造萬物之後,神又照著祂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又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裏。「伊甸園」的意思是快樂園。伊甸園所以成為快樂園,乃因耶和華與人同在。有一首詩歌說:基督同在就是天堂,基督不在就是地獄。伊甸園所以美好,乃因耶和華常與亞當、夏娃同在。
 

由神的創造看出,神在天上已經有千萬使者讚美稱頌,但祂並不滿足,因祂喜愛與人同在。
 

(二) 舊約的啟示

後來,始祖禁不起蛇的引誘,違背了神的命令,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墮落失敗了。他們因懼怕見耶和華就躲在樹林裏,即使耶和華親自去尋找他們,呼喚亞當說:你在哪裏?由此表明神要挽回他們,雖然始祖墮落失敗,但神要與人同在的思想仍不改變。
 

因此神還殺羔羊為亞當、夏娃贖罪,給他們作皮衣,作為恢復神與人同在的路。到了亞伯時,他獻頭生的羊和脂油給耶和華,得以恢復與神交通。此預表說明我們接受耶穌基督寶血洗淨,罪得蒙赦免,即可恢復與神同在。之後,以諾與神同行三百年(創五24)。接著挪亞與神同行(創六9)。一再表明神要與人同在。
 

迨至列祖時代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他們經歷雖特點各異,其中卻有一共同點,就是神要與人同在,這是神永遠不改變的思想。後來神又擴大範圍,就呼召以色列族作祂的選民,祂要與祂的子民同在。由此可見,神不但要與個人同在,而且還要與整個民族同在。
 

當耶和華把以色列人從埃及帶出來,在曠野四十年,他們支搭帳篷,製造會幕。會幕是他們事奉神的所在地,也是神與他們相會的地方。當摩西進會幕時,雲柱即降下立在會幕門前,耶和華便與摩西說話(出卅三9-11)。
 

後來,他們到達迦南地,當所羅門為王,聖殿建竣之後,他將聖器皿放進府庫,把約櫃抬進殿裏,又獻牛羊為祭,祭司利未人供職,那時『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神的殿。』(代下五14)。接著第七章開宗明義記載:『所羅門祈禱已畢,就有火從天上降下來,燒盡燔祭和別的祭,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代下七1)在此一再顯然說出神要與人同在的思想不改變。
 

(三) 新約的啟示

到了新約時代,耶穌降生前,主的使者對約瑟說:馬利亞『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繙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太一21-23)
 

從耶穌降生約七百年前,先知以賽亞已經預言,耶穌將要降生,祂名叫以馬內利,表明神要與人同在,這是新約開頭的啟示。
 

進一步耶穌被釘十字架,祂就把神的同在帶到眾人(教會)裏面,因此以弗所書二章16節說:『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意思是現在神不僅在耶穌裏面,又住在教會中,教會就是外邦人和猶太人合起來,外邦人與猶太人不再有間隔了,都同被建造,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二22)。
 

由新約的啟示給我們看見,神不僅在拿撒勒人耶穌裏面,也藉著耶穌成功救贖,住在教會中。所以祂親口應許:『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十八20)無論何時、何處我們奉主名聚會,主就在我們中間,這是神永遠不改變的思想。
 

(四) 永世的啟示

主耶穌曾應許門徒說:『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20)那麼世界的末了是怎麼樣呢?
 

啟示錄廿一章記載:當聖城新耶路撒冷從天降臨時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啟廿一3)這是說到在永世裏,主要與我們永遠同在。總之,我們無論由創造的啟示,或是舊約的啟示,以及新約的啟示,甚至永世的啟示,都顯然地看出,神要與人同在是神永遠的思想。哈利路亞!詩云,我要永遠歡唱,因主的同在是天堂,哈利路亞!永遠歡唱,我必同祂永在天堂。
 

二、主的同在中能享用事奉必備的因素

為什麼事奉要有主的同在呢?因為「主與人同在」不但是神永遠的思想,而且主同在才能享用事奉必備的因素。所以主同在是事奉不可缺少的因素。若無主的同在,則事奉不能向前、不能持久、不能有果效、更是不能完滿。
 

關於事奉必備的因素,我們至少提出七個項目如下:
 

(一) 平安喜樂

平安與喜樂的根源在那裏呢?是主的同在所帶來的。今日全地的人都在求平安,到底如何才能得到真正的平安呢?讚美主!約翰福音廿章記載,當主耶穌釘十字架之後,門徒都恐懼不安,他們把門都關了。
 

殊不知耶穌復活了,祂穿著復活的身體驀然出現於門徒中間,頭一句話說:『願你們平安』,隨即把手和肋旁指給門徒看。手和肋旁都有釘十字架的痕跡,是流血的記號,叫罪得赦免,這是平安的根源。哦!主一同在就有平安,主一離開就失去平安,因平安是永遠隨著主耶穌(約廿19-23)。
 

喜樂也不例外,當耶穌向門徒顯現,聖經記說:『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約廿20)哦!本來他們愁容滿面,一看見主就笑顏逐開,喜樂難言。就著經歷而言,每當我們親近主時,一摸著主同在,馬上經歷到平安與喜樂。這兩件事是事奉不可缺少的因素。
 

一個心懷不平、靈裏起伏、滿腹牢騷的人如何事奉主呢?要有好的事奉,必須心靈平靜,因為能力是從平安來的。以賽亞書卅章15節:『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何時心靈平靜,力量馬上臨到,相反地,靈裏翻騰,你出去看望信徒,傳福音必不能有果效。
 

我們都知道強烈的颱風,就其風力兇猛,是足以推翻大海中的輪船,亦可颳斷堅固的大橋,但奇妙地,颱風的中心,所謂「颱風眼」卻是極為平靜。由此事實表明它的外面是力量,裏面卻是平靜;故要事奉主必須是心靈平安。感謝主!主的同在就帶來平安。
 

不僅如此,在事奉上我們必須要有喜樂,因沒有喜樂的事奉容易失敗。許多人事奉非但不喜樂,反而是怨聲載道,像當日的馬大一樣,「思慮煩擾」(路十41)明顯失去喜樂了。一個沒有喜樂的事奉,自然容易發怨言。所以馬大就向主埋怨道:主阿,我的妹子留下我一個人伺候,你不在意嗎?哦!馬大因沒有喜樂的事奉,所以就思慮煩擾。
 

尼希米記八章10節告訴我們:『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你們的力量。』說明何時主的喜樂充滿我們,我們就有能力事奉。
 

尼希米說這句話的背景,是當他從事重修城牆期間,因灰土尚多,扛的人少,且屢有仇敵攪擾阻撓,煽誘攻擊,迫使他們不得不一半作工,一半拿槍,一手作工,一手拿兵器。哦!那麼繁重辛勞,他們如何完成這艱巨的工作呢?乃因靠著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他們的力量,因主的喜樂,產生能力完成艱巨的工作。
 

弟兄姊妹,凡是喜樂的(甘心樂意)就能有美好的服事;凡是勉強的,我奉勸你最好不要摸事奉。你要事奉嗎?要看有否主同在,如果有主的同在,必定是平安喜樂。相反的,沒有平安喜樂,表明主的同在失去了,最好暫且不要摸事奉。如果你靈裏充滿平安喜樂,即便教會沒有安排,你也會自動要求事奉。
 

(二) 引領前頭的路

申命記卅一章8節:『耶和華必在你前面行,他必與你同在。』意思是主同在,就在前頭引路。以色列人四十年行走在曠野,耶和華與他們同在,指引他們走前頭的路。所以我們事奉主,不是沒有方向,乃是主親自指引。主同在就指示我們如何往前行,主若不同在,我們便摸不著路,如同瞎子領瞎子,將錯就錯,不但虧欠主,也對不起弟兄姊妹,又耽誤自己。
 

就著預表,出埃及記十三章21節說:『日間耶和華在雲柱中領他們的路,夜間在火柱中光照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這裏說耶和華用雲火柱引導他們,表面是雲火柱,裏頭是耶和華。只要有主同在,引導也隨著。「雲柱」預表聖靈,白天主同在時,就藉聖靈的聲音引導我們。「火柱」預表聖經,夜間主同在時,就藉聖經的亮光引導我們。
 

今日基督徒的事奉,如何經歷主同在的引導呢?一面是「雲柱」的引導,就是聽從聖靈的聲音;另一面是「火柱」的引導,就是順從神話語的亮光,因神的話一解開,就發出亮光引導我們如何事奉。
 

(三) 不至缺乏

申命記二章7節記載:『這四十年耶和華你的神常與你同在,故此你一無所缺。』基督徒生活在地上,事奉是我們的職業,如果我們生活有問題,怎能事奉呢?奇妙地,主一同在就不至缺乏,因主必供應,主必負責,主必安排,叫你我有適當的工作和收入,能好好的事奉。
 

如果你生活有缺乏,就得到主面前去尋求。因耶和華是牧者,祂必牧養我們,叫我們不致缺乏。你有缺乏,即表明主不同在,主不作你的牧人了,你已偏行己路,如同一隻羊離開牧人必遭遇饑餓。只要牧人同在,牧者必引羊到青草地、溪水旁,使牠飽足歡暢。物質方面如此,屬靈方面更不例外。
 

可不是嗎?如果有主同在,你出去看望,人就得供應;你向人傳福音,人就蒙恩得救。相反地,主不同在,你雖搞得滿身大汗,也講不出所以然來,不能供應人生命叫人蒙恩。由此可見,事奉主不在於奔跑,乃在於主的同在。
 

(四) 不怕遭害

在事奉主的事上,我們難免會遭遇難處,有時是物質的損失,有時是受人的難為,所以有的人就裹足不事奉。我這樣事奉怕得罪人,我那樣事奉會受人反對,甚至我事奉的好,反要引起毀謗嫉妒,事奉的不好就遭受批評論斷,不如不事奉吧。在事奉上遭害是常有的事,但是只要有主的同在,你盡管向主忠誠,人的指責、論斷、攻擊都算不得什麼。大衛幼年時在曠野牧羊,因著耶和華同在,他能打死獅子和熊;後來在掃羅王年間,他因耶和華同在,僅以小小的石頭,擊殺以色列全軍所懼怕凶悍巨敵歌利亞。
 

但以理的三個朋友也不例外,他們事主忠誠,不怕遭害,寧可被捆扔在火窰中,也不肯俯伏跪拜金像。果然耶和華與他們同在,叫他們從烈火的窰中出來,不但頭髮沒有燒焦,連衣裳也沒有變色,也沒有火燎的氣味。
 

但以理也是如此,他不懾服於大利烏王的禁令,還是在自己家裏,面朝著耶路撒冷,一日三次,雙膝跪在他神面前禱告與素常一樣。結果但以理雖被扔在獅子坑中,但神與他同在,封住獅子的口,叫他不怕遭害,這都是聖經的實例明證。
 

感謝主,今天在我們事奉上,也同樣能經歷不怕遭害。求主用血遮蓋,有一次我在馬尼拉,往聚會所途中遇見歹徒,歹徒用利刀按在我胸前及背部,搶劫我的手錶,但因著主的同在,雖遭危險,卻蒙保守沒有受傷。
 

又有一次在十字街口,那日已是傍晚下著毛毛雨,突然後面有一歹徒,用鐵條攔住我的脖子。感謝主與我同在,使我反手摔轉,得以逃脫不遭害。
 

更明顯地,五、六年前,我到離馬尼拉約兩百公里新開荒的地方,看望一家信徒,當我跨進院門幾步,突然一隻警狗沒有鎖鍊,從背後一躍,兩腳踏在我的肩膀上,從後面伸出舌頭貼到我臉旁;哦,當時若不是主同在,被咬住脖子後果真是不堪設想了。感謝主!祂與我同在,在千鈞一髮間,主人看見急忙跑來,把牠牽走。藉著三次遇險而不遭害之經歷,使我親身經歷,雖然經過死蔭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主與我同在。哈利路亞!榮耀歸神!
 

(五) 剛強壯膽

約書亞記一章5-9節記載,當摩西死了之後,神把事奉重任移交給約書亞繼承時,耶和華告訴約書亞說:『……我怎樣與摩西同在,也必照樣與你同在……你當剛強壯膽,因為你必使這百姓承受那地為業,就是我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只要剛強,大大壯膽……你當剛強壯膽……因為你無論往那裏去,耶和華你的神必與你同在。』
 

「迦南七族」,是預表仇敵魔鬼的權勢。約書亞如何征服牠們呢?感謝主,因耶和華同在,使他剛強壯膽。結果一城一城的征服了,擊殺南方諸王,戰敗北方諸王,總計殺死了迦南三十一個王,大大戰勝仇敵!哦,那裏有主的同在,那裏就剛強,就壯膽事奉主!
 

今天有不少基督徒,在事奉上不先調整好與主同在的關係,就出去看望、傳福音,看見對方臉色不好就畏縮,話也不敢說了,如蘆葦的兵器毫無用處。如果事先調整好與主同在,然後出去誠懇的對朋友說,朋友,你認識耶穌是誰?祂是人生惟一所需要……。你能剛強、能壯膽事奉,而滿得果效。
 

(六) 勝過仇敵魔鬼

我們在事奉上為何需要主同在呢?因為在事奉上常會碰到人背後的仇敵魔鬼。那麼要勝過仇敵魔鬼,必須要有主的同在。
 

約書亞記十四章記載,迦勒對約書亞說:『求你將耶和華那日應許我的這山地給我,那裏有亞衲族人,並寬大堅固的城……耶和華照他所應許的與我同在,我就把他們趕出去。』(書十四12)且看迦勒不是說我會把他們趕出去,乃是說『耶和華……與我同在,我就把他們趕出去。』果然,他勝過眾仇敵,於是約書亞就將希伯崙賜給他為業。
 

相反地,如果沒有主同在,必定要敗在仇敵跟前。且看,那天以色列眾人聽信十個探子報惡信,就向摩西發怨言,以致耶和華說:凡二十歲以外,向我發怨言的,必不得進我起誓應許叫你們住的那地……,你們的屍首必倒在這曠野。
 

於是摩西將這些話告訴以色列眾人,他們就甚悲哀。清早起來上山頂去說,我們有罪了,情願上耶和華所應許的地方去。摩西說,『不要上去,因為耶和華不在你們中間,恐怕你們被仇敵殺敗了。』(民十四42)
 

後來他們擅自上山去,於是亞瑪力人和住在山上的迦南人都下來擊打他們,把他們殺退了。可見主若不同在,必打敗仗。就著經歷,如果我們沒有主同在,看望是失敗的,傳福音是無效的,一切事奉都是徒然的。所以要認清馬太福音所指明事奉的原則,要在主的同在中事奉,才能勝過仇敵魔鬼。
 

(七) 消除悲傷死亡

啟示錄廿一章3-4節記載:『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
 

這裏說到因有主的同在,一切憂傷、悲痛、軟弱都消除掉。在事奉上我們常遭難處,可能是丈夫、是事業、是父母、是兒女……,總之叫你受為難、令你力不能勝、叫你苦不堪言、憂傷悲痛。這時主若一同在,一切悲傷痛苦,就如煙消雲散。
 

三、學習在主的同在中事奉

我們已經看過主的同在是神對人永遠的思想,並且也深知在主的同在中事奉,才能享用事奉必備的因素,以完成主的使命。所以末了我們要提起如何學習在主的同在中事奉主。
 

(一) 活在與主交通中

約翰福音十五章5節,主耶穌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裏所說:『常在我裏面』即住在主裏面,也就是活在與主交通中。就經歷而言,就是禱告的生活。禱告乃是與主同在的途徑。所以每當事奉前,我們得先跪在主面前,求主寶血潔淨,讓主住在我們裏面……,這樣禱告十分鐘,二十分鐘、三十分鐘,裏頭覺得主已同在了,才出去事奉。
 

十九世紀主所重用的僕人李溫斯頓,他受主差遣,到非洲野蠻民族開荒佈道,歷三十三年之久,他曾帶領眾多的土人信耶穌,又建立許多教會。他事奉主最突出的特點,是禱告活在主面前,直到臨終他也是在禱告中被主接去,留下榮美的榜樣。當他生前在非洲傳道,聲譽聞達於英國,英國人都很欽慕他,於是派代表由英抵非洲,要知道他到底如何事奉主。他們到非洲與李溫斯頓生活一段時間,返英後報告,李溫斯頓身上其獨特點,就是他頭上有一條線是通天的,意即他是一直活在與主交通中的人。
 

(二)  向主信而順服

馬太福音廿八章記載,主耶穌升天之前,應許門徒要與他們同在有兩個條件:第一是相信,第二是順服。主囑咐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施洗(浸)表明相信,因為一個人相信主就受浸。接著又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20節)「遵守教訓」表明順服。
 

由此使我們看見「信而順服」是維持主同在的方法。我一心信靠主,祂有絕對的主權,如此信而順服,主就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末了。所以要享受主的同在,是信而順服的一班人。
 

摩西被神稱譽在神家中全然盡忠(來三5),因為他是在主的同在中事奉的人。當摩西蒙耶和華呼召上山四十天,領受十條誡命,耶和華就把十條誡命寫在兩塊法版交給摩西。
 

想不到,摩西下山,看見百姓放肆、拜金牛犢,又看見唱歌跳舞就發怒,把兩塊法版扔在山下摔碎了。耶和華更是生氣對摩西說:現在你去領這百姓往我所告訴你的地方去,我的使者必在你前面引路。意思是主派使者引導他們,主不親自帶領。摩西知道若無主的同在,我摩西毫無用處。他就與耶和華交涉,『你若不親自和我同去,就不要把我們從這裏領上去。』(出卅三15)哦!摩西知道必須主親自同在才能事奉。
 

出埃及之前,耶和華叫摩西到法老面前交涉,讓以色列會眾出埃及。法老不肯,耶和華又叫摩西去,他又遵命而去,法老心剛硬又不肯,耶和華對摩西說,把杖舉起,他就舉杖,因他的信而順服,行了十大神蹟擊打埃及,終於把頑梗剛愎的法老制服了。
 

「杖」是權柄的表號,摩西因信舉杖,災禍馬上臨到埃及地。另一面也給我們看到他的順服,遵守耶和華之命而舉杖。他在埃及與法老交涉是相信耶和華,以耶和華為後盾。後來率領百姓在曠野四十年,屢次遭艱難,他便俯伏在耶和華面前,說明他完全順服神。摩西就是一直在信而順服中,維持主的同在。他活在與主交通中事奉到一地步臉皮都發光(出卅四29),且一直信而順服。難怪被神稱譽在神的全家盡忠。
 

深願我們看重主的同在,寶貴主的同在,一同學習在主的同在中事奉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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