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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眾祭司阿,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
讀經:
瑪拉基書第二章
我們同聲讀第1節:『衆祭司阿,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我們再讀第1節:『衆祭司阿,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在彼得前書第二章那裏說,我們這班蒙恩得救的人,『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彼前二9)我們一得救了就是神的祭司。不但是神的選民,且是神的祭司。在出埃及時,神救了那一班以色列人,神就在西乃山上吩咐摩西對以色列人說:『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爲聖潔的國民。』(出十九6)
這位「大」的神!不知道祂有多「大」?!
我自己在家裏讀的時候就這樣讀過去,又讀了一遍,還是這個樣子。但是,今天晚上坐在這裏的時候,裏面就有了一點感覺:這位「大」的神,我說這個「大」,也不知道祂到底有多「大」?!這些事情非得聖靈來開啟我們的心不可。
那一天,在石門水庫,我也沒有想要上水庫上邊去走走,去看看。我這個人好像不對了,對於這些事物都不大感興趣了,所以也就不想去看。但是,那一天下午五點鐘的時候,弟兄姊妹就來,說:「有車子,你去走走吧!」我也覺得他們那麼有愛心,便答應。去了之後,我一面想:這個石門水庫若比起神創造那個「大」!那算甚麼?那算甚麼?!我正在水壩上走的時候,有一個弟兄說:「前些時候,有個高麗(韓國)的少年人來,也不知道是觀光呢?或是作甚麼事情?那少年人是個很會游泳的人,旁的人就對他說:『這裏的水很深,凡掉下去的很難救上來。』他聽了之後,心裏以爲自己是一個很會游泳的人,也許他很想一顯身手,他就從那裏跳了下去。」「跳下去了怎麼樣呢?」「就再沒有影子了。」他爲甚麼這樣做呢?他就是以爲在旁的水裏他能這樣做,這一點點水還算甚麼呢?(因爲表面看來那水並不見得深大嘛。)
又往前走,弟兄又說了:「等到開了這個水門時,這個水眞是大得不得了!」可不是嗎?前幾年,因爲連日滂沱大雨,水位驟增,不得已只好開了那個水門;結果臺北市及近郊就被淹了一大半。一面看見地上這「人爲」的工程尙且有這麼大的威力,我也不懂得;如果想到神那無法測度,無邊際,無窮盡的「大」!眞是得在聖靈裏看見神的「大」啊!到那時,實在不是要敬畏祂,乃是不敢不敬畏祂,不能不敬畏祂啊!
當那個如同萬馬奔騰的大瀑布從峭壁懸崖往下飛瀉時,你敢不敢說我上你裏邊去吧?!你敢不敢?你敢不敢?有一天,不知道是看報紙或看雜誌時,其中說到一個人到美國去參觀那名聞全球的尼加拉大瀑布,當他走到那瀑布跟前時,不禁萬分驚訝的喊叫說:「哎呀!這麼『大啊!』」照樣,神這個無法領會的「大」!更是非得在聖靈裏讓神叫我們看見不可。
聖靈來,就是帶我們認識這位神,等到眞看見神了,就像剛才我們所唱的五十二首詩歌所說的了:「驕傲都歸虛無。」你常禱吿說:「主啊,求你打掉這些驕傲吧!」其實祂不要打掉驕傲,祂只要叫你一看見這些驕傲自然就沒有了,祂只要向你一顯現,你就不得了啦!所以,有一年,我唱到那裏時,我就覺得這個作詩的人眞是一個認識神的人。他說:「你的聲音入我心內……驕傲都歸虛無。」我們所以還驕傲,還不把神的話當話,就是因爲沒有看見。
你想,掃羅驕傲不驕傲?那個人還有誰能勸得動他嗎?你看,他那樣兇兇的,捉拿了那麼多人,在各會堂裏鞭打他們,強迫他們說褻凟的話,眞是天不怕,地不怕。但到了那一天,神一來了,耶穌一來了,四面大光照著他,也沒有打他,他就怎麼樣?他就仆倒在地了。
誡命、律例、典章
這裏說:「眾祭司阿,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是傳給我們的啊!我們有的時候怕神的誡命,你怕不怕?怕不怕?姊妹,你怕不怕?不怕。好。再問一句你要不要?你喜歡不喜歡?「誡命」就是主的命令,也就是主所吩咐要我們遵守的。在約翰福音十四章21節說:『有了我的命令(誡命)又遵守的……』有的時候我們這班人是沒有神的誡命。這就是說,對於神的誡命也不聽從,也不放在心上。你說你的,我做我的。小孩子在家裏就常是這個樣子。你說:「不要往那裏走。」他偏要往那裏走。不但大孩子是這樣,連剛會走路的小孩子更是這樣,更有他的意思了。你說你的,他做他的。
在這一章上也沒有題起甚麼大罪來,只是對眾祭司說,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我一念到這裏,立刻就來了一個思想:又在傳些誡命了。但是,當聖靈開啟我們一點點的時候,我們就要覺得主眞是愛我們,祂向我們說話。我想起以色列人出了埃及,走了三個月的路程,來到西乃山下,神就給他們傳話了。傳甚麼?傳誡命、律例、典章。要說簡單也很簡單。
甚麼是誡命、律例、典章呢?凡耶和華所吩咐的,又敎訓我們遵守的都是誡命、律例、典章。如:除了我以外不可有別神;不可跪拜偶像;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等。這些都是誡命。又如:不可把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種你的地;雇工人的工價不可在你那裏過夜留到早晨……等。這些都是律例、典章。所以誡命、律例、典章,可以說是一個人在神面前正常生活之準則;標準人生之南針。包括著食、衣、住、行、起、止、作、息、一切大小的事物行動作爲。神眞是愛我們,愛到無微不至,完備週詳。你說這些誡命、律例、典章,難不難?實在不難;容易不容易?的確容易。
萬軍之耶和華
這裏說:「眾祭司阿,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意思就是說,聖經上這些話都是傳給我們的。下邊說:「萬軍之耶和華說。」好像選民到了那個時候也很衰微了,仇敵也把他們戰勝制服了,因此神的名字就大大的改變了。祂說:「祂是萬軍之耶和華。」「萬軍之耶和華。」
在出埃及的時候,神帶著萬軍來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祂的萬軍是甚麼呢?按著遺傳說,摩西當時在法老王面前曾領著大軍去和古實人打仗,所以摩西也可以說是個軍事家。但是在他所學的軍事學中他並沒有學到所謂的「萬軍」。在座有的姊妹的先生也是帶兵的將官,試問他們有沒有帶過虱子、青蛙軍呢?有沒有帶過蒼蠅、蝗蟲軍呢?有沒有帶過天上的冰雹、雷霆軍呢?哦!萬軍之耶和華,我說是說,到底我們今天還不夠認識祂。要禱告,姊妹,我們要彼此禱吿。
認識神
聖靈降下來就是帶我們認識這位神。你家的小孩子爲甚麼有點怕神呢?就是因爲他們好像在某些事上碰見一點點「神」了。
我說到這裏,就想起一個孩子,大概八、九個月的時候,我們帶著他玩。那裏有一個小小的東西,搖一搖就通電了,他就很喜歡玩這個小東西。他一手拿著木頭的把子,一手拿著另一頭在玩,我們就把電一通,他怕了。他雖然看不見電,但他的小手會覺得電觸了他,他的手一抖,他不要了。等到再給他時,他不要了,他不要了。起初他很喜歡,拿著兩頭就玩,後來他就不要了。照樣,我們沒有碰見神,如果碰見了神就會認識神了。所以說我們不敬畏神,實在是我們沒有遇見,若是眞遇見了,我們就改變了,不敢不敬畏。
眾祭司阿,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我們應該歡喜,因爲我們都是神的眾祭司。我常聽見一位弟兄說,自從蒙恩以後就常和一位西國的姊妹在一塊兒。那位西國姊妹是個認識神的人,常和他談談主。有一天,她就和他說:「我裏邊喜愛神的誡命,我喜歡神的話,我天天讀聖經,想從聖經裏看見神,看神今天要我怎樣聽祂的話。我有了祂的話,我就願意遵守。」
聖經這麼厚,神的話這麼多,我們一時也看不完,聽不完,做不完這麼些,所以我們每一天起來讀的時候,就從心裏向主說:「主阿,給我一點點話,今天你要向我說甚麼?」這樣,主就會在我們讀的時候,雖然讀是讀那麼些,但祂總會給我們說一點點當時祂所要向我們說的話。我們裏面就開了。這樣祂的話就成爲我們的了。
咒詛臨到
『衆祭司阿,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若不聽從,也不放在心上,將榮耀歸與我的名,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使你們的福分變爲咒詛。』我們一讀到這裏,好像是說你們若不聽從我的話……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是不是?不是的。這裏乃是說,你若不聽從神的話,你就聽誰的話?聽「自己」的話。「自己」就是誰?「自己」就是肉體;說得更清楚一點就是誰呢?就是撒但。撒但一天到晚愛不愛我們?我不能說牠愛我們,但我可以說牠親近不親近我們?親近我們。牠一天到晚向我們說話,說個不停。
昨天,我搬家了,當我在搬東西的時候,我就一面在那裏禱吿。我心裏想,那個東西就算了吧!但裏面說,還得去拿來,給她。等一等我就又想:這些東西不是破了嗎?裏面說:如果破得實在不能用就放下,如果還能用的就給她;等一等我就說,這個小小的東西不是已經……但裏頭說,不!哎唷!我們就是不能聽神的話。這神的話就叫做「人生平常所尋」;這就叫做典章。
誡命、律例、典章,這些是神賜給我們的。我們若是照著這裏所說的遵行了,我們就蒙福了。因爲這就是蒙福的路,反之,我們若不聽從也不放在心上,不照著遵行,不是神要咒詛我們,乃是咒詛就自然會臨到的。譬如:神叫你按時候吃飯,你說:「我就不吃。」你不吃,你的肚子就會咕嚕咕嚕的叫,對嗎?這是誡命,這是神的安排。又如:神安排我們的脈膊一分鐘跳七十二下。若是牠高興就跳八十二下,你覺得怎麼樣呢?說不對了,是客氣一點的說法;實在說,根本你的身體出了毛病了。是嗎?
神對被造之物的命定
誡命、律例、典章,就是神對被造之物的創造和命定。不光是人類,乃是萬物都包括在內。例如:神把魚類造在那裏?水裏。水是牠安息命定的所在。牠若是在水裏看見我們這些人都在旱地上行走,牠就說:「我也要到旱地上去走走。」那麼這算不算犯罪?當然不算犯罪,雖然這也是不大可能的事,但有的時候也能。牠就在水邊蹦蹦,一蹦就蹦到岸上來了。牠快樂不快樂?快樂不快樂?不知道的人以爲牠快樂極了,所以滿地蹦。小孩子不懂得,就說:「你看,這條魚快樂得滿地蹦。」牠一離開牠那個命定的環境,牠就滿地蹦了,你想牠怎麼樣?牠難過不難過?
那個小孩子把牠抓來家,他愛那條魚?媽媽把魚擺在盆裏,他歡喜那條魚。有一天,媽媽不在家,那個小孩子就把盆搬到他睡覺的地方去了。他說:「魚阿,我眞愛你,我在床上蓋著被,你在水裏冷冷的。」於是他就把那條魚從水裏拿到床上來了。剛拿上來的時候那條魚歡喜不歡喜?他以爲牠歡喜了,所以就在他手裏蹦了。他說:「魚阿,我眞愛你,你上我的床上來吧。」他一放手,那條魚就蹦得更高了。他說:「我從來沒有看見一條魚這麼高興過!」後來,他把他的小枕頭也給牠枕著,且給牠蓋上被,而後用手按著牠,慢慢的,那條魚連蹦的力氣都沒有了;就好好的在那裏躺著了。最後,眞的連動都不動的熟睡了。媽媽回家了,他對媽媽說:「牠睡著了。」媽媽說:「不是睡著了,是死了。」他說:「怎麼死了呢?」媽媽說:「因爲牠不是睡在床上的東西。」
生命平安的約
撒但常騙我們,要我們這個天然的人來懼怕神的誡命、律例、典章。是不是?直到今天,連這個人的裏邊也是這樣。哎唷,神今天又在講誡命了。可不是嗎?當你請一個人信耶穌的時候,他立刻說:「我沒有工夫啊,我那有時間去聚會呢?」對嗎?有沒有?我沒有工夫,又得禱吿了!有沒有?這誡命、律例、典章在祂造我們的時候就在生命平安的約中了。這裏特別和這些祭司說:「我和你們立了一個生命平安的約。」這個約是甚麼約?是生命平安的約。特別到了新約,耶稣末了那一個晚上,祂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那個新約,就是生命平安的約。主和我們立了沒有?立了。
神眞是愛我們啊,祂賜給我們的是生命平安。這兩樣東西在神的眼中,在祂兒子的心裏,對於我們成了甚麼?成了一個約。這個約就是說,祂在我們身上不變了。祂給我們甚麼?生命。祂給我們甚麼?平安。祂還叫我們以平安和正直與祂同行。
祂把祂的律法放在我們那裏,放在我們口裏,因爲我們裏面有生命,有平安。
敬畏
瑪拉基這本書是對蒙恩人說的,我們同聲讀第5節:『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我將這兩樣賜給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懼怕我的名。』這個生命平安裏面就自然出來一個甚麼?對於神的敬畏。連不信神的人也有幾分怕神,他嘴裏可以說不怕,等到狂風、暴雨交加,雷轟、閃電交作時,他怕不怕啊?是嗎?就是我們也怕,是嗎?屬天的生命是平安;平安中有個對神敬畏的心。
姊妹,你想,到了來世還有敬畏的心沒有?到了來世親眼看見神了,還要不要敬畏?啟示錄十五章摩西的歌和羔羊的歌說:『……主阿,誰敢不敬畏你?……』這個敬畏還不能說是怎麼畏懼而是另一個味道。好像你看見了一樣東西那麼好!你就不禁發聲喊說:「哎唷!這麼好啊!」你不這樣說,你不這樣說,你裏邊就不舒服了。這就是神生命平安的約,一直帶我們敬畏,敬畏!並且喊說:「誰敢不敬畏!」
二人同行
你想,亞伯拉罕帶著以撒(那個寶貝)。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把他獻爲燔祭。』來了命令了,他是怕祂呢?還是愛祂呢?都不是,乃是敬畏。到底在敬畏中歡喜不歡喜?姊妹,你有幾個兒子,兩個兒子。也捨不得是不是?若是神發一個命令,你是哭呢?還是笑呢?哭。雖然神造我們的時候也有這個天然的「愛」。但是,一路上亞伯拉罕並沒有說甚麼。到了第三日,亞伯拉罕舉目遠遠的看見那地方,就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他就把燔祭的柴放在祂兒子以撒身上,自己手裏拿著火與刀,於是「二人同行。」
有的人說,他要獻上兒子,眞是難啊,到底難不難?難不難?就在這裏我們要在靈中懂得這件事情。
神從創世記十一章起到廿十二章一直說到亞伯拉罕,在這一共十多章的歴史中,他也有軟弱,也有跌倒。但神卻不斷的在他身上作事,作事。做到了廿十二章,你看他好不好?但神的話一臨到他,他清早起來。他吿訴了撒拉沒有?沒有。就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的兒子以撒就走了。走了三天,他把僕人和驢留下,把柴火放在這個寶貝的兒子身上。於是「二人同行」。這是寶貝的一件事,「二人同行」。願聖靈帶我們嚐嚐這個味道:「二人同行」。
神爲甚麼留你我在地上呢?神爲甚麼不在我們得救後立時把我們接到天堂呢?祂留下你我在地上,就是叫你我在地上,把神的心,把祂兒子的心從我們身上活出來。這不是說出來的,乃是活出來的。
「眾祭司阿,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你們要聽從,要放在心上,將榮耀歸與我的名,這個榮耀就是我的這些話,這些誡命,從你們裏邊出來了,這就叫做榮耀。神留你我在地上,不是要我們給祂傳多少道,給祂作多少工。神爲著愛你愛我,就把誡命、律例、典章傳給我們,天天在我們身上。那麼有軟弱沒有?有。也會說謊,稱太太爲妹妹。這些事情,神忍耐,忍耐。神要作甚麼?到了廿十二章,廿十二章是個大的章;廿十二章是個厲害的章;廿十二章是個神作出來蒙恩人的標本,模範,榜樣。神說:「我就是要這個樣子。」
凡跟從亞伯拉罕的腳踪走的,就是他的子孫。聖經記載,選民稱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爲「我們的列組」。亞伯拉罕是不是我們的列祖?是不是?他的神是不是我的神,你的神?以撒的神,是不是我的神,你的神?雅各的神是不是我的神,你的神?所以猶大人說:「我們的列祖。」這是一個誇耀。這個誇耀是神在我們列祖身上作的,也在我們身上作了。
就在這裏說:誡命是爲你們的,我與你們立了生命平安的約,你們裏邊滿了祂,自然你們的口裏也就滿了祂,叫人從你們的口中聽見了律法。不但從你口中而知,更是從你這個人身上看見。
「二人同行」。有一年,我讀到那一章時眞是寶貝。我今天在家裏讀的時候還沒有想起來,在這裏就覺得是了。我們蒙恩,不但是選民且是祭司。神和我們在七日的第一日立這個生命平安的約。祂以祂的身體,用祂的血來給我們立生命平安的約。從山下到摩利亞山上這一段路,實在是榮耀的路哪。把神的話放在心上,把神的話存在心裏。走著,走著,他對兩個僕人說:「住下吧!你們不能跟了。」所以當主耶稣基督來到地上的時候,眾先知、眾律法、眾聖徒、眾使徒、就是走了那一段。到了一個時候,神說:「不行了,你們不能走了;這一段你們沒法把我來活在人眼前。」神就把兩個僕人都住(留)下了。兩個僕人,就是見證人,路加福音九章記載:耶穌登山變像時,兩個僕人(摩西,以利亞)都到山上,同耶穌說話,談論耶穌去世的事,完了以後,還有一段,這一段是神和耶穌同行。在這末了的一段路程上,亞伯拉罕帶著兒子以撒,兒子身上有甚麼?有柴。亞伯拉罕手裏有甚麼?有火還有刀。哦!我的姊妹,神把你把我拯救了,神要帶我們行走。我們整天犯罪,還不行;不犯罪了,要……哎呀!我不敢說這個話,好像太大了。主的血遮蓋。要在神的恩典之中背負著旁人的軟弱。哎呀!實在差得遠呢!
昨天把事情弄完了,神就在那裏責備我。其實還沒有弄完裏邊就責備了,心不夠像主。還不是「像」主,不夠「是」主。不夠是主出來,這就是後邊這一段,先知統統都住下;這也就是寫希伯來書啊!『神旣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論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論我們。』(來一1、2)神說:「都住下,我帶著我的兒子」,哦!今天我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誰的兒子?神的兒子。所以到了時候祂帶我們離開這一切,(好是好,我不說不好,但要離開),就是「二人同行」。聖父與聖子同行;父親亞伯拉罕與兒子以撒「二人同行」。不再是羅得了,也不是以實瑪利了,所有的都不能同行了;惟有以撒,神就要這一個。在往山上走的時候,完全是神那個心。(你若說他一點不傷痛嗎?也不對,因爲他還是個人哪!)
在神的裏面有人沒有?有。神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若說祂沒有人的性情也不對,所以祂乃是帶著人性往上走。聖靈來叫我們懂得。這一位主叫我們嚐著一點點,但還差得遠呢!
「願耶和華重重的降罰與我」
有的時候神的事在我們裏邊,你不能不跟著,你若不跟著,就像路得所說:『願耶利華重重的降罰與我』(得一17)我早些年念到這裏時也不懂,我就說:「你看,路得,這個年輕人,她發咒起誓了。」她是不是發咒起誓呢?是不是?好厲害啊!路得對拿俄米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的降罰與我。』(得一16、17)這個聖經若不是聖靈開啟、帶領、我們就會把人家也看做我們這個肉體了,等到聖靈開啟、帶領我們一點點的時候,我們若不這樣做,還不是怕神來咒詛我們,來打我們,乃是我們裏邊就過不去了。
譬如:你是個學生,老師出了十道算題。一道算題對了就得十分。可見你連一道題也沒有算對。雖然你裏面眞願意算對,但事實卻不對。這樣,如果老師給你一百分,除非你裏面沒有一個良心,如果你有良心的話,你願意不願意?願意不願意要那一百分?
我們沒有一個人不願意神待我們好,可是裏邊卻有個奇妙的東西,因此我們就成爲一個奇妙的人。所以將來下地獄的人,沒有一個在那裏埋怨主。沒有一個在那裏埋怨的。若是神叫他上天堂,他都要說:「我不能去的」,對嗎!你看,那個財主,他和亞伯拉罕說話平和不平和?很平和。「求我主亞伯拉罕。」對不對?
出於神的事,尤其是這件事很難說,除非聖靈不在我們裏邊眞說通了,說明白了。一旦說通了,說明白了,你不這樣做,你不是咒詛,你也是起誓。換句話說,就再沒有好的了!再沒有好的了!這不是咒詛是甚麼?你自己咒詛自己是不對的,但裏面沒有好的了,是不是?弟兄,是不是?就是這件事,這就是生命平安的約。這個約在我們心裏,在我們口裏;叫旁人從我們口裏懂得律法,明白神,叫他們離開罪惡。
攙雜與單純
下邊又說了好幾件事情:
他們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聖地)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爲妻,這樣的人就是獻供物給耶和華,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他。
下邊特別說到他們把幼年所娶的妻離棄了,『使前妻歎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也不樂意從他們手中收納。』(瑪二13)又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神所僧惡的。現在這邪惡淫亂的世界滿了離婚的事。說得好聽一點是離婚,實在說來就是休妻。是神所憎惡的。這裏說:『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麼?爲何只造一人呢?乃是祂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瑪二15)虔誠的後裔,聖潔的後裔,這是件大事。一個家庭一複雜了,這些孩子們就很不正常了。滿了混亂滿了攙雜;既不虔誠,也不聖潔了。所以這是件大事!
再看,市面上那些大一點,那些好看一點的水果,統統都是甚麼?統統都是攙雜。這個攙那個,那個攙這個,攙來攙去,結果不知道是這個呢?還是那個呢?但是,大不大?大。好看不好看?好看。香不香?香。甜不甜?甜。好吃不好吃?好吃啊!然而希奇得很,就這大、香、甜、既好看、又好吃的裏面帶著甚麼?帶著甚麼?帶著甚麼?!帶著……死亡。(沒有生命)
騾子,這裏很少見,但北方很多,騾子,力氣大,身體壯,人們養著好拉車,或代步。但騾子是怎麼來的呢?乃是驢和馬混合交配而產生的,牠兼有驢和馬身上之長處;既適用又健壯,所以人們很喜歡牠,因爲牠的用途大過於驢和馬。但是,間題就在這裏:這個騾子,牠沒有延續的生命,不能傳遞後代;雖然牠本身可以活一些年,作一些工作,但牠僅是一部沒有眞實生命的活動機器而已。不要自欺!
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你可以攙來攙去滿了攙雜;但祂卻是一點都不攙,極其單純。攙雜過的,雖然長得這麼大,也長個核,但你把它種在土裏總是不會「出」的。因爲沒有生命。
聖經特別說到你不要用牛驢一同耕地。你要用牛,你就統統用牛;你要用驢你就統統用驢,意思就是說,你不可用兩種牲畜一同作那生命的工作。又說,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子作衣服,穿在身上。你若穿棉的就統統穿棉的;你若穿麻的就統統穿麻的。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種你的地……(利十九19)不可恩典攙律法,有恩典也有律法。這就是主耶穌,祂來與我們立生命平安的約。
除了生命平安的約,你再攙上別的東西,長不長啊?長啊。長得大不大啊?大啊。長得好看不好看啊?好看啊。但請我們注意就是因爲這個大又好看所以才容易受騙。
生命平安的約就是主自己。我們不可在主自己之中又攙上人工。恩典又攙上律法。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就在這裏,祂說:『眾祭司阿,……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瑪二1~6)
我們要學習單純,只有神自己。好,我們現在禱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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